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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是评价和提高实验室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在认真总结2011年比对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地(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比对结果应用等工作。

  (二)认真开展比对。各实验室要认真对待比对工作,按要求独立完成各项实验,规范实验记录和报告填写,及时提交比对结果。要认真总结比对工作,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提高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要以此次实验室能力比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兽医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健全实验室能力建设长效机制,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地(市)、县级兽医实验室比对项目和试验方法,做好实验材料运输、使用、保管等环节生物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加强情况报送。请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分别于4月15日和10月底前将本地区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和工作总结报我部兽医局,并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要加强在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部兽医局 曹翠萍

  电 话:010-59193371、59191691(传真)

  E-mail:syjyzc@sina.com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董昕欣

  电 话:010-59194179、59194346(传真)

  E-mail:syscadc@126.com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方案

  按照农业部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和《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农业部定于2012年上半年组织开展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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