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农医发〔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工作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总人数比2010年减少48174人,下降45.2%,特别是水生动物类考生报考人数远未达到预期目标。报考人数大幅下降,除兽医工作机构报考人数锐减外,主要与宣传力度减弱、动物诊疗市场规范力度不大有关。今年3月底至4月底,各地要组织开展“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理解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了解。一是要明确宣传内容。要加大对执业兽医制度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特别是兽医处方药制度与执业兽医制度的关系、执业兽医资格准入与兽医行业从业的关系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二是要丰富宣传方式。坚持“积极主动、形式多样、点面结合、深入到位”的原则,针对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保健和养殖从业人员等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详细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执业兽医宣传月活动。各地执业兽医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二、落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
(一)抓紧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增强执业兽医考试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我部制定了《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见附件),明确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任务明确、时间具体、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二)进一步完善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章可循,在充分总结近年来考试考务工作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相关制度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各项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治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