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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五)推进农产品市场主体诚信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活动,将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场所,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放心消费户”、“文明摊位”等活动,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

  (六)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经营者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减少流通中间环节。引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产品种植大户开办网站和网店,宣传、推销农产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增加经营品种,完善售后服务措施,扩大农产品网上交易规模。

  三、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农村商品市场监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商品入手,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商品市场交易行为,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一)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将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作为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长途汽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深入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等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各类经营猪肉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销售含“瘦肉精”猪肉、注水肉、私宰肉等为重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促进猪肉消费安全。

  (三)进一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并将其作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的违法行为。结合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农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解决涉农合同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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