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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的通知
(人口办厅〔2012〕13号)


吉林、上海、河南、重庆、陕西等(省、市)人口计生委:

  “阳光计生行动”自2008年在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以来,产生了重要影响,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将“阳光计生行动”作为2012年巡视工作的重点调研专题,拟从3月份开始,对吉林、上海、河南、重庆、陕西等五省市“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地按照《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方案》(见附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求使专题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巡视组办公室 宋建平 罗 锋

  联系电话:010-62030785/86 

  附件:《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的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方案
  
  为认真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总体工作安排和2012年委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委巡视组拟将对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重庆市、陕西省等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如下:
  一、调研目的 
  国家人口计生委为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自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阳光计生行动”。3年多来,各地积极探索,求真务实,不断创新,使这项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取得了积极成效。拟通过对部分省的专题调研,总结成绩和经验,推广典型,改进不足,提出对策建议,以便更好地促进“阳光计生行动”的深入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被调研地建立工作机构、制定“阳光计生行动”方案、出台相关文件、落实经费投入的情况;
  (二)被调研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形式、特点、规模,有哪些主要做法、经验、效果;
  (三)被调研地探索建立了哪些机制,有哪些评估、检查、考核、激励措施;
  (四)被调研地在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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