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974.19亿元,增长9.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09.5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64.62亿元。继续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安排粮食风险基金320.3亿元。健全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收储制度,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安排粮油等重要物资储备资金518.76亿元。

  国防支出6503.11亿元,增长11.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479.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3.91亿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改善部队训练生活条件,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1826.64亿元,增长7.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142.8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83.75亿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稳步提高地方政法经费补助水平,支持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保障食品安全。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返还5188.55亿元,增长2.2%;一般性转移支付22526.19亿元,增长23.1%;专项转移支付17386.26亿元,增长5.2%。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583.65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7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71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77.65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680.32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774.3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063.48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253.09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84亿元。

  汇总各项支出,2012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3848亿元,增长19.8%;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5124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2286.6亿元,增长17.9%。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4724.2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628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5313.9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620.5亿元。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4026亿元。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1年初余额为878亿元,执行中用超收收入补充和支出结余转入,共增加2892亿元,年底余额为3770亿元。2012年初预算调入使用2700亿元后,剩余1070亿元。

  2.地方预算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国内增值税6640亿元,增长10.9%;营业税14820亿元,增长9.7%;企业所得税7550亿元,增长12%;个人所得税2267亿元,下降6.4%;城市维护建设税2920亿元,增长12%;契税3050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12485亿元,增长10.1%。

  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17900.24亿元,增长18.4%;科学技术支出2110.3亿元,增长1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1.5亿元,增长15.9%;医疗卫生支出7264.6亿元,增长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7.29亿元,增长16.2%;住房保障支出4024亿元,增长15.2%;农林水事务支出10816.78亿元,增长14.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86.05亿元,增长12.4%;交通运输支出7790亿元,增长9.1%。以上各项支出,包括地方用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

  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990.35亿元,下降4.3%。其中:铁路建设基金收入680.4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92亿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及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218.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49.2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234.8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5亿元等。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807.6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807.66亿元,增长22.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497.33亿元,增长15.8%,包括铁路建设支出680.4亿元,港口建设支出64.44亿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及机场管理建设支出134.08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319.51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09.68亿元等;对地方转移支付1310.33亿元,增长38.4%。

  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1806.41亿元,下降16.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7010.66亿元(下降18.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22.4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04.41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70.04亿元等。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310.3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116.7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116.74亿元,下降11.7%。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241.05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9415.71亿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1534.92亿元、教育支出305.94亿元、农田水利建设支出297.9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24.89亿元、城市建设支出6061.62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312.4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37.44亿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教育支出665.99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4796.76亿元,下降1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614.0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5614.07亿元,下降10.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将部分部委所属的一些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4亿元,增长10.3%。其中:利润收入82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20亿元等。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可安排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875.07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5.07亿元,增长13.7%。主要用于: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支出80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33亿元,重大科技创新支出110亿元,节能减排支出80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支出80亿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225亿元,新兴产业发展支出45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1亿元,其他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支出51.97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50亿元(增长25%)。

  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2.49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08.9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76.2亿元,产权转让收入79.9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02亿元等。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2.49亿元。主要用于:企业兼并重组支出30.46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66.98亿元,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支出28.11亿元,节能减排支出16.79亿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70.2亿元,其他项目支出49.1亿元等。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46.4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可安排的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277.5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77.56亿元。

  汇总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用于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84.6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全国预算(草案)》。

  三、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密切跟踪经济发展变化,督促检查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财政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注重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居民消费,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努力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支持生活必需商品、重要原材料进口。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税收负担,完善公路收费政策,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政策。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增强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及逐步增加其对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安排,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将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覆盖到县级,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健全消费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合理消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推进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深化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清理整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三)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做好修改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工作,推进环境保护税法、资产评估法等法律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等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强化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完善重大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切实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的使用管理。扩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原则上所有中央部门和省、市、县都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

  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同时,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逐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做好“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严格财政监督,深入开展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和民生、“三农”等政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四)狠抓增收节支。在落实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种论坛、研讨会、庆典等活动和楼堂馆所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行为。

  各位代表,完成2012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预算圆满完成,为全面实现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表一: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
│                 │          │           │ 执行数      │ 执行数为   │
│  项  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为预算      │ 上年决算   │
│                 │          │           │ 数的%      │  数的%   │
├─────────────────┼──────────┼───────────┼──────────┼────────┤
│一、税收收入           │79291.00      │ 89720.31      │  113.2     │  122.6   │
│  国内增值税          │23427.00      │ 24266.64      │  103.6     │  115.0   │
│  国内消费税          │ 6500.00     │  6935.93     │  106.7     │  114.2   │
│  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    │ 11220.00     │ 13560.26      │  120.9     │  129.3   │
│  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   │ -8005.00    │ -9204.74     │  115.0     │  125.6   │
│  营业税            │ 11990.00     │ 13678.61      │  114.1     │  122.6   │
│  企业所得税          │ 13810.00     │ 16760.35      │  121.4     │  130.5   │
│  个人所得税          │ 5200.00     │  6054.09     │  116.4     │  125.2   │
│  资源税            │  510.00     │  595.88      │  116.8     │  142.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0.00     │  2777.46     │  136.2     │  147.2   │
│  房产税            │  990.00     │  1102.36     │  111.3     │  123.3   │
│  印花税            │ 1100.00     │  1042.24     │  94.7      │  100.2   │
│  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     │  567.00     │  438.45      │  77.3      │  80.6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80.00     │  1222.26     │  113.2     │  121.7   │
│  土地增值税          │ 1380.00     │  2062、51     │  149.5     │  161.3   │
│  车船税            │  260.00     │  301.99      │  116.2     │  125.0   │
│  船舶吨税           │  28.00     │  29.74      │  106.2     │  111.7   │
│  车辆购置税          │ 1927.00     │  2044.45     │  106.1     │  114.1   │
│  关税             │ 2170.00     │  2559.10     │  117.9     │  126.2   │
│  耕地占用税          │  950.00     │  1071.97     │  112.8     │  120.6   │
│  契税             │ 2630.00     │  2763.61     │  105.1     │  112.1   │
│  烟叶税            │  84.00     │  91.45      │  108.9     │  116.7   │
│  其他税收           │          │  4.15       │          │  233.1   │
│二、非税收入           │10429.00      │ 14019.70      │  134.4     │  141.7   │
│  专项收入           │ 2150.00     │  3042.28     │  141.5     │  149.1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00.00     │  4010.71     │  125.3     │  133.9   │
│  罚没收入           │ 1122.00     │  1296.30     │  115.5     │  120.6   │
│  其他收入           │ 3957.00     │  5670.41     │  143.3     │  150.1   │
├─────────────────┼──────────┼───────────┼──────────┼────────┤
│全国公共财政收入         │89720.00      │103740.01      │  115.6     │  124.8   │
├─────────────────┼──────────┼───────────┼──────────┼────────┤
│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500.00     │  1500.00     │  100.0     │        │
├─────────────────┼──────────┼───────────┼──────────┼────────┤
│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        │ 9000.00     │  8500.00     │  94.4      │        │
└─────────────────┴──────────┴───────────┴──────────┴────────┘

  注: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大于收入总量的差额=(全国公共财政支出+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公共财政结转下年支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附表二: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单位:亿元

┌───────────────────┬──────────┬───────────┬────────┬──────────┐
│                   │          │           │ 执行数    │  执行数为     │
│  项  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为预算    │  上年决算     │
│                   │          │           │ 数的%    │  数的%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9765.75    │  11109.00     │  113.8   │  119.0     │
│二、外交               │  317.87     │  309.58      │  97.4    │  115.0     │
│三、国防               │  6011.56    │  6026.70     │  100.3   │  113.0     │
│四、公共安全             │  6244.21    │  6293.32     │  100.8   │  114.1     │
│五、教育               │ 14262.91     │  16116.11     │  113.0   │  128.4     │
│六、科学技术             │  3689.79    │  3806.37     │  103.2   │  117.1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1713.40    │  1890.30     │  110.3   │  122.5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372.71     │  11143.89     │  107.4   │  122.0     │
│九、医疗卫生             │  5360.06    │  6367.49     │  118.8   │  132.5     │
│十、节能环保             │  2811.03    │  2617.62     │  93.1    │  107.2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6599.24    │  7652.64     │  116.0   │  127.8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9330.19    │  9890.06     │  106.0   │  121.7     │
│十三、交通运输            │  6146.29    │  7472.37     │  121.6   │  136.1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3650.70    │  4014.22     │  110.0   │  115.2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377.66    │  1412.24     │  102.5   │  110.1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592.71     │  648.61      │  109.4   │  101.8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19.00     │  175.41      │  923.2   │  15.5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1472.48    │  1509.60     │  102.5   │  113.5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583.63    │  3822.49     │  148.0   │  160.8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1579.43    │  1267.62     │  80.3    │  97.3      │
│廿一、国债付息支出          │  2219.28    │  2388.29     │  107.6   │  129.5     │
│廿二、其他支出            │  2960.10    │  2995.74     │  101.2   │  110.9     │
│廿三、预备费             │  1140.00    │           │        │          │
├───────────────────┼──────────┼───────────┼────────┼──────────┤
│全国公共财政支出           │ 100220.00    │ 108929.67     │  108.7   │  121.2     │
├───────────────────┼──────────┼───────────┼────────┼──────────┤
│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2892.00     │        │          │
├───────────────────┼──────────┼───────────┼────────┼──────────┤
│地方公共财政结转下年支出       │          │  1918.34     │        │          │
└───────────────────┴──────────┴───────────┴────────┴──────────┘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