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培训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延期培训工作的计划管理,修订“三类人员”考核大纲、编印培训教材和进一步完善试题库,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安全素质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2、加强水利安全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行政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明确监管职责,充实监管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为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没有成立专门安监职能部门的省份和地县,要把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到有关部门,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人员管理、有经费保障。
(八)切实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3、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汛期、党的十八大、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安全监管和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工作措施,是推动水利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国务院《意见》的重大意义,始终将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扎实有效地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将工作方案于2012年2月底以前报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级分解目标,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及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阶段总结,并加强工作的宣传和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落实各级水利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与强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并重,深化监督检查效果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并重,抓好直属单位和项目安全监管与加强行业指导并重,既着力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又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四)广泛宣传,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反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优秀经验与做法,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加强内外部协调联动,密切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工作权威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