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专篇,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防止出现安全设施先天不足。出台《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导则等办法,在大中型水利枢纽建设项目试行开展安全评价。
15、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管理设施、监测设施和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开展老旧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效能水平。推动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16、加快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掌握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状况,积极推进建立与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系统的联通机制。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六)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17、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分类指导和有效协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专业机构的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力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救援和处置能力。
18、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制定水利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水库水闸、在建水利工程、淤地坝、农村水电、村镇供水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检查,做好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强化基础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9、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审办法,研究制定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点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地方通过抓好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水利安全生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
20、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举办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水利施工安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救援、淤地坝安全运行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援藏、援疆安全生产培训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切实提高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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