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安监[2012]18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部制定了《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水利部办公厅
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利实际,制定2012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核心,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以下简称“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抓手,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继续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水利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引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摆在水利发展的重中之重的位置,纳入水利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与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载体和宣传手段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传播水利安全文化。开展好水利“安全生产年”和以增强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普及安全知识到基层、进工地、入班组活动,积极组织水利安全生产演讲、讲座、征文、知识竞赛、咨询、展览、论坛等,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