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根据《关于印发〈
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
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洁
电 话:010-88411888转512
传 真:010-68437171
邮 件:jj@cq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