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遗弃受伤流浪女和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缝合拆线事件的通报
(卫办医政发〔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1年7月-8月,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遗弃流浪女死亡事件和武汉市第三医院缝合后拆线两起事件相继被曝光。我部责成河北省卫生厅和湖北省卫生厅分别对本辖区发生的相关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两起事件社会影响极坏,暴露出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严重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和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予以全国通报批评。
一、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一)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遗弃受伤流浪女事件。2011年7月27日晚,河北省安国市中医院接110指挥中心电话,派救护车出诊接治一名被机动车撞伤的女性患者,初步判断患者为长期流浪人员且有智力障碍,经诊查多处皮肤裂伤和擦伤。值班医师对伤口进行了消毒包扎。患者无家属陪护,未做进一步检查。行政值班院长决定连夜用出租车将病人遗弃至临近的博野县境内道路旁。7月28日上午,患者被发现于博野县境内死亡。安国市中医院副院长张运兴,参与此事件的安国市中医院司机、保卫科有关人员、出租车司机等5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卫生厅吊销了安国市中医院副院长张运兴、接诊医师刘建强医师执业证书,给予接诊医师刘建强警告处罚,取消了安国市中医院2011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与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对安国市中医院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中共安国市委给予中医院院长赵志坤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撤销张运兴中医院副院长职务,给予外科接诊医师刘建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安国市卫生局开除张运兴公职,给予刘建强行政记过处分。
(二)湖北省武汉市第三医院拆线事件。2011年8月5日晚,患者曾飞因手外伤到武汉市第三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右手肌腱断裂”。值班医师为患者行右手外伤“清创缝合及肌腱吻合术”。手术结束后,患者及陪同人员因手术费用问题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要求拆线并到其他医院就诊。值班医师遂拆线、包扎伤口。患者自行离院到其他医院进行了伤口缝合。
事件发生后,湖北省卫生厅对武汉市第三医院进行了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武汉市第三医院2011年度卫生系统的评先、评优资格。武汉市卫生局给予武汉市第三医院院长金捷、党委书记乔子虹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批评;给予武汉市第三医院分管副院长陈禹潭、纪委书记谭启荣诫勉谈话;给予值班医师贺翎行政记大过处分,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给予当班护士邵琳琳警告处分。武汉市第三医院将值班医师贺翎调离临床岗位,深刻检查,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当班护士邵琳琳停职下岗,深刻检查的处理;给予党办主任陈敏、医务处主任刘智明、护理部主任程秀华全院通报批评;给予骨科主任胡海清、手术室护士长全红敏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