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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备案工作的通知

  3.本省(区、市)《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应包括2011年度本行政区域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登记情况,博物馆年检情况,博物馆藏品、展览、人员、机构变动情况,博物馆社会教育和开放服务工作情况,博物馆安全工作情况及有关对策建议等)。
  四、年检程序
  (一)2011年度年检采取电子表格在线备案与纸质文本递交并行的方式进行,凡参加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的博物馆,应从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 bwg.sach.gov.cn)下载统一格式的电子版《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表》,并按要求(见附件4)填写完毕后,打印3份纸质表格连同电子版表格(以电子邮件或移动存储形式上报)和纸质版的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一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纸质版表格的内容应与电子版表格完全一致。
  (二)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于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年检材料的审核,并将各博物馆填报《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表》(纸质和电子版)及其他纸质版年检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复核。电子版表格需由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汇总后,根据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送。
  (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博物馆年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主页的提示信息,对本省(区、市)所有参检博物馆的《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表》(电子版)进行数据读取和导入,并结合其纸质年检材料,在线填写年检结论,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系统在线上报本省年检结果,同时在线打印《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备案表》、《2011年度博物馆增减变动情况表》,连同本省(区、市)《2011年度博物馆年检工作情况报告》(纸质版)一并上报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备案。
  (四)我局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上报的年检结果进行汇总,年检合格的博物馆将汇总,编制、发布《2011年度全国博物馆名录》。
  五、年检结论和审查标准
  (一)博物馆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博物馆在2011年度遵守博物馆管理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正常向社会开放,无违法行为,无安全事故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三)博物馆登记名称不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年检结论不得确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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