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的通知
(工厅企业[201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推动《
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总结各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加强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学习,现就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编的主要内容
(一)各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
(二)各地区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文件;
(三)各地区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各地区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包括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服务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等;
(五)各地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政策文件;
(六)各地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文件;
(七)各地区推动创业的政策文件,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等;
(八)各地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政策文件;
(九)各地区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文件;
(十)各地区编制的中小企业领域“十二五”规划;
(十一)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报送内容
(一)政策法规文件目录,请填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政策法规有关情况表(附件1);
(二)政策法规文本,请按照文件目录顺序汇编;
(三)2011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请填写2011年省级财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有关情况表(附件2)。
请各地区于2011年9月1日前,将政策法规文件目录、2011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并将上述资料和政策法规文本的电子版发送到zcgh@sme.gov.cn和songxinli8888@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