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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五、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2日至25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六、技展会主要活动

  (一)欢迎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举行欢迎会,邀请境内外政府官员、嘉宾和有关代表出席。

  (二)开幕式。拟邀请相关部委领导、APEC成员经济体高级别官员、APEC秘书处执行主任等出席。

  (三)论坛活动。举办第四次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财富论坛,邀请世界500强CEO、知名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商会(协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大小企业配套对接、实现大小企业技术协作,创造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采购链的机会,促进大小企业融合及国际交流合作。同期还将举办电子商务论坛、融资论坛、军民两用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与发展交流研讨会、中小企业局长圆桌会议等活动。

  (四)展览展示。展览展示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展览范围:环保、节能减排、节水产品,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工艺品,新型建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纺织品,新型专用机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展示面积4万平方米,设置标准展位1200个。

  (五)交流活动。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洽谈对接、国际采购商到会采购、四川省推介等系列活动。

  上述活动可根据实际筹备情况进行调整。

  七、招展招商

  (一)境内企业招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团参展为主,中介机构招展为辅,开展多渠道招展工作。具体招展计划已在第一次筹备会议上安排布置。境外招展采取政府招展与中介机构招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商采取政府招商、授权中介机构招商、以展带商、项目招商等方式进行。

  希望各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切实做好技展会的招展招商和组织参会工作,积极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名牌产品企业参展参会,并以此为契机,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八、联系人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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