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多种形式的新农村服务基地。(1)综合示范基地。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多学科、多功能的优势和特色,通过校地、校所、校企、校农间的合作,共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集科研中试示范、成果推广转化、农民技术培训以及学生实习创业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基地,加快成果的孵化与转移,使之成为区域新农村建设的辐射中心。(2)特色产业基地。紧密围绕当地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创新校地、校企、校农等合作方式,从共性关键技术出发,切实提升特色产业的产品质量,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益,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县乡特色产业的发展引擎。(3)分布式服务站。依托村镇建立分布式的服务站,及时掌握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现实需求,结合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等活动,组织高等学校力量和资源解决实际问题,为专职推广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为当地农民和生产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使之成为连接高等学校与农村发展的桥梁。
2.开展新农村建设宏观战略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通过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和理论创新,努力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作出积极贡献,成为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智库。对推进区域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科学研判,重点开展城乡统筹发展路径、农业产业体系规划、村镇建设优化设计等方面的研究,成为区域新农村建设的服务中心。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载体,推动学科交叉,培育新兴学科,加快学科集群的形成。
3.搭建跨校、跨地区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平台。建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信息化网络平台,提供产业指导、商情分析、科技推广、成果展示、农民培训等综合服务,形成高等学校专家与村镇、企业、农户间的纵向联系。同时,以信息化网络平台为基础,实现互联互通,搭建跨校、跨地区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平台,构建高等学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信息化体系。
4.创新体制机制。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高等学校人事聘用与管理制度、教师考评与激励机制、学生培养与创新创业模式、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间实质性的长期合作关系,明晰参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各方的定位、责权以及成果、利益分配机制,构建校地、校企、校所、校农之间协同服务的新模式,加快高等学校办学模式转变。
六、组织管理
1.启动时间。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从2012年开始启动实施,成熟一批、批准一批,每年的申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