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筹协调,做好重点督查准备工作
6个重点督查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安排好重点督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抓紧起草汇报材料,具体落实行程安排,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确保重点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联络工作,并于3月13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我部就业促进司(发送电子版本)。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沟通反映。
附件:
1、本地区高校在校生总体情况
2、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3、本地区2011年各学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最高和最低的5个专业
4、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情况
5、本地区201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
6、本地区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1:本地区高校在校生总体情况
学校数量(所)
| 总数
|
|
本科院校
|
|
高职(高专)院校
|
|
独立学院
|
|
在校生数(人)
| 总数
| 研究生
| 本科生
| 专科(高职)
|
|
|
|
|
总数
| 研究生
| 本科生
| 专科(高职)
|
2012年毕业
|
|
|
|
|
2013年毕业
|
|
|
|
|
2014年毕业
|
|
|
|
|
2015年毕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