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合督查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2〕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为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完善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对策措施,按照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安排,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国范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合督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本地区制定配套政策情况
本地区贯彻落实国发16号文件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情况。
(二)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
1. 本地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人数、专业结构、就业去向等有关情况,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关情况;
2.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情况以及未来3年高校毕业生人数(按学历划分)、专业结构等有关情况。
(三)本地区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主要做法
1. 拓宽就业领域、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有关情况;
2. 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扶持灵活就业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4.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情况);
5. 对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人数、落实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情况,见习基地建设、见习人数、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落实见习补贴等情况);
6. 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情况(包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健全实名制就业统计制度进展情况,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情况等);
7. 鼓励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8. 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9. 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管理机制体制改革等有关情况。
(四)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1.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