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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完善深圳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只有所有的检查结果为空,才表示全体记录通过检查。
  二、切换期间数据文件发送说明
  (一)切换日前一工作日发送的股份结算对账库(SJSDZ.DBF),不体现无明细债券登记的处理结果。请相关单位当日先正常完成日终结算处理,然后在规定时段申报正式数据成功,最后进行无明细债券登记处理。
  (二)切换日,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再次发送股份结算对账库(SJSDZ.DBF),供相关单位进行余额对账。该文件包含了明细登记后的无明细债券和其他所有证券。
  技术联系电话:0755-25946080 。

  附2:
承诺函(非托管银行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与贵公司《关于深圳市场无明细债券按证券账户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真实、准确地通过D-COM 系统申报无明细债券(证券代码为111018 至111027 )的托管单元、证券代码、证券账户号码、持有数量和质押数量等信息。
  因上述信息申报不实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公司全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函(托管银行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与贵公司《关于深圳市场无明细债券按证券账户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真实、准确地通过D-COM 系统申报无明细债券(证券代码为111018 至111027 )的托管单元、证券代码、证券账户号码、持有数量等信息。因上述信息申报不实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与贵公司《关于深圳市场无明细债券按证券账户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投资者向我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D-COM 系统申报上述债券的质押数量。因未按投资者提供的数据准确申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公司全称及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做好债券回购改为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处理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人:

  为适应债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完善深市债券回购风险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将债券质押式回购改为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债券回购调整方案说明: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和回购融资的核算。每个交易日日终,结算系统按照当日适用的债券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各账户提交入库的标准券数量,并以此为基础对质押券出、入库及回购进行管理。

  二、数据接口规范调整
  1.根据业务调整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 4.60)调整如下:
  股份结算信息库SJ SGF. dbf
  业务类别B4(债券未到期合约)在改为以证券账户进行回购处理后,GFGDDM字段填写具体投资者证券账户。

GFYWLB

  相应业务含义

  GFQRGS

  GFZJJE

  B4

债券未到期回购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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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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