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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完善深圳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二、准备工作
  (一)托管上述债券的单位需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D-COM 系统申报数据(数据接口说明见附件1),申报数据为前一交易日日末投资者明细,包括结算账户、托管单元、证券代码、证券账户号码、持有数量、质押数量,请做好数据及技术准备工作。
  (二)若上述债券存在未记录到投资者证券账户的情况,请相关单位积极联系投资者以记录到投资者证券账户。
  (三)若托管银行的客户存在将上述债券申报入回购质押库的情况,请托管银行积极与相关管理人联系,由管理人向托管银行提供质押明细数据。相关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向托管银行提供数据。
  (四)请托管上述债券的单位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见附件2)寄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寄送地址为: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22 楼,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周波收,邮编为518031 。
  三、数据申报安排
  (一)已提交《承诺函》的相关单位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D-COM 系统申报明细数据。
  (二)2012 年4 月16 日至20 日(周一至周五)为试申报阶段,4 月20 日(周五)闭市后试申报数据将被清空,4 月21 日(周六)上午8:30 点至11:30 点为正式申报阶段。随后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正式进行数据处理。
  (三)在4 月21 日(周六)前,如果质押库中有无明细债券的派息或兑付资金(检查SJSFW.DBF 中数据类别为22 的记录可知),请相关单位于切换日前提交足够的债券现券,以使质押库中的资金自动解押。否则,在切换日当天,系统将以上资金进行自动解押,有可能引起回购欠库。
  (四)4 月22 日将进行系统验证测试,以确保切换后的交易系统、结算系统和券商系统能在23 日正常工作。测试时主要关注以下系统变动:(1)无明细债券交易将按证券账户检查明细;(2)无明细债券入库按证券账户检查,但是可回购交易总量仍按托管单元进行监控(按证券账户监控的系统切换将另行安排时间)。
  (五)若申报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
  (六)验证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四、申报日后相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日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不再接受将无明细债券登记到投资者证券账户的申报。
  (二)没有申报明细的债券持有及质押,仍以“0088888888 ”账户登记在相关单位的托管单元上。“0088888888 ”账户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三)申报日后,“0088888888 ”账户中登记的债券禁止申报入质押库。未申报明细但已质押入库的,申报出库后记入到“0088888888 ”账户。
  (四)申报日后,登记到明细的债券申请入库,在质押库中也登记到明细;出库后,登记到投资者明细。但在标准券实现按证券账户管理前,相关标准券仍以托管单元为单位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联系电话:0755-2591876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技术联系电话:0755-25946080,
  业务联系电话:0755-25938049 。
  特此通知。

  附件:
  1、数据接口说明
  2、承诺函(模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xx 年x 月x 日                 xx 年x 月x 日

  附1:
数据接口说明

  一、D-COM 申报和反馈
  (一)相关单位通过D-COM 登记结算终端服务“文件传输”模块“文件上传”功能进行无明细债券登记数据报送,报送完成后系统将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相关单位可通过“文件传输”模块“文件下载”功能查询结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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