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比例。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按照本单位团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申报,推荐比例不足1名时,按1名申报,最多不超过10名(管理干部学院学生按原定规定办理)。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本单位团干部(含基层团支部委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申报,推荐比例不足1名时,按1名申报,最多不超过5名。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支部):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个,共评选、表彰5-8个。
(二)推荐申报。
各单位团组织按照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对申报人选和团组织进行公示和考察,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上报。要求形成申报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团员、团干部、团组织数,申报各类奖项名单及排序,公示考察情况等,加盖单位团组织公章。4月16日前将申报报告、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二份)、《申报表》(一式二份)报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团委(纸质和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去年已申报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并由部直属机关团委推荐参评的个人和集体不再参加本次评选。部直属机关评选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将仍作为今后参加上一级评选的基础优秀考虑。
(三)表彰奖励。
由部直属机关团委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表》将在审批后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活动,主动向单位党组织领导汇报,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把评选作为团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各单位团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推选出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
(三)深化评选、加强建设。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本单位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努力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成刚
电 话:65293134
附件:1.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1: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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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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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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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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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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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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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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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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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从大学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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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团
内
外
奖
励
情
况
| (从参加工作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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