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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

  (2)检验结果数据通过文件或移动存储设备导入,但可在科室内共享

2

 

13

03.03.3

能查阅医技科室的检查和检验报告,查阅工具可以是集成检验系统界面、直接利用检验系统

3

基本

13

03.03.4

(1)能够在门诊医师工作站环境中查阅检验报告
  (2)医师工作站中可查阅历史检验结果,可绘制变化图形
  (3)能够给出结果参考范围及其结果是否阴性的判断

4

基本

13

03.03.5

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验结果对比等自动检查并给出提示

5

基本

13

03.03.6

(1)能获得完整的检验结果与报告,包括数据、图形、图像、趋势分析等
  (2)可随时跟踪检验进展情况和结果
  (3)出现危急值时能够随时通知申请医师。

6

 

13

03.03.7

能够对比历史检验结果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验结果

7

基本

14

03.04.0

门诊检查申请(有效应用按门诊检查项目人次比例计算)

  统计近3个月门诊申请各项检查所达到相应级别的人次数,计算各级别功能实现人次与总检查人次比例

手写检查申请单或仅用计算机作为文字处理工具

0

 

14

03.04.2

从科室预定字典中选择项目,产生检查申请

2

 

14

03.04.3

(1)下达申请时能够调用本科室产生的病情摘要
  (2)检查申请能传送给医技科室

3

 

14

03.04.4

(1)下达申请时能获得其他科室的病情摘要、诊断,具有检查适应症、作用、注意事项查询功能
  (2)申请能传送到医技科室

4

 

14

03.04.5

(1)检查申请数据全院统一管理
  (2)检查申请可利用全院统一的检查安排表自动预约

5

 

14

03.04.6

(1)下达申请时,能够针对患者性别、诊断、以往检查结果等进行自动检查并提示
  (2)申请后可随时跟踪检查进展情况

6

基本

14

03.04.7

申请检查时,能够查询历史检查结果、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和报告

7

 

15

03.05.0

门诊检查报告(有效应用按门诊检查项目人次比例计算)

  统计近3个月门诊各项检查报告所达到相应级别的人次数,计算各级别功能实现人次与总检查人次比例

仅使用纸张报告

0

 

15

03.05.1

能够用计算机查阅检查报告或图像,但数据来自文件或移动存储设备方式

1

 

15

03.05.2

(1)计算机中可查阅检查报告或图像,数据来自文件或移动存储设备导入
  (2)检查报告与图像在科室内保存并共享

2

 

15

03.05.3

(1)能通过网络,利用界面集成或调用检查科室工具方式查阅医技科室的检查报告和图像
  (2)检查结果具有简单的是否正常提示

3

 

15

03.05.4

(1)在门诊医师站可查阅检查报告和图像
  (2)门诊医师站系统记录检查数据
  (3)查阅报告或图像时能够给出测量结果参考范围

4

基本

15

03.05.5

(1)检查报告和图像来自全院统一管理的数据
  (2)查阅报告时,能够根据测量结果和患者诊断、生理指标、历史检查结果、其他检查与检验结果等自动检查并给出提示

5

基本

15

03.05.6

(1)在医师工作站能够跟踪检查过程和结果
  (2)具有根据诊疗指南对检查结果的分析功能,可根据知识库提示后续的检查与诊断鉴别

6

 

15

03.05.7

能够对比历史检查结果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

7

基本

16

03.06.0

门诊病历记录(有效应用按门诊人次数计算)

  统计近3个月书写门诊病历功能达到各个级别的门诊人次数。计算各级别门诊人次数与门诊总人次数比例。

手工书写病历记录或仅利用计算机作为文字处理工具

0

 

16

03.06.1

(1)书写诊断、查体、用药等病历记录保存在本地
  (2)病历记录可通过文件、移动存储设备方式供他人使用
  (3)能打印病历记录并代替手工书写

1

 

16

03.06.2

(1)病历记录的内容可以在科室内共享
  (2)能够通过诊断条件检索病历号
  (3)书写病历时可调用挂号和本科护士预诊采集的数据

2

 

16

03.06.3

(1)书写病历记录并在全院共享
  (2)书写病历时,可通过界面集成或调用其他系统模块方式查阅检查、检验信息

3

 

16

03.06.4

(1)病历记录能结构化存储、有可定义的病历格式和选项
  (2)能够全院共享和进行内容检索

4

基本

16

03.06.5

(1)病历书写有智能提示功能,可定义病历结构和格式
  (2)能提供插入检查检验结果功能
  (3)可对病历内容检索
  (4)病历数据与处方、检查报告等数据全院一体化管理
  (5)历史病历完成数字化存储并可查阅

5

基本

16

03.06.6

(1)病历具有分块安全控制机制和访问日志
  (2)有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3)能够将诊疗指南有关内容自动融合到病历中

6

 

16

03.06.7

能够引用检查、检验和其他医疗机构病历记录的内容

7

基本

17

03.07.0

门诊医疗知识(有效应用按门诊科室数计算)

  统计达到“评分标准表”中各级别要求的医师数,计算各个级别使用的门诊科室数与总门诊科室数的比例。

计算机中没有全院统一的医疗知识库

0

 

17

03.07.1

个人或科室内有独立的知识库软件

1

 

17

03.07.2

具有医师、护士共享的科室医疗指南

2

 

17

03.07.3

具备医院范围内统一的,满足专科要求的医疗规范、教科书内容查询

3

 

17

03.07.4

具有查询医院范围内统一的与处方和诊疗项目关联的知识库功能,内容包括规范、专业知识(药品、检验)等

4

基本

17

03.07.5

(1)处方记录、检查和检验申请可传送到医院统一管理的临床数据库
  (2)下达处方时能够自动参考药品、检查、检验、过敏、诊断、性别等相关内容知识库至少4项内容自动检查并给出提示

5

基本

17

03.07.6

在医疗闭环信息监控中,均能够提供问题对应的解释、处理建议内容

6

 

17

03.07.7

能够实时获得其他医疗机构的联机知识库,包括药品、诊疗、文献、药物不良反映记录等

7

基本

18

04.01.0

检查科室

申请与预约(有效应用按总检查项目人次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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