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文部分
1.第一部分重要文献
由国家农发办负责选编。
(1)节选党中央的决定和文件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
(2)节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报告和决议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
(3)节选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文件中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论述;
(4)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5)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6)财政部金人庆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7)财政部廖晓军副部长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暨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2.第二部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记述2006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概况,由国家农发办负责撰写。
(1)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综述。
(2)专题
①大力推进投资参股经营;
②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
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各个专题的撰写要紧扣题目进行记述,充分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在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内容要写深、写透,要有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升华,提高内容上的针对性,不能泛泛而谈。
(3)业务工作
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与管理;
②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
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④加强部门项目管理;
⑤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工作;
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考察;
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和验收考评。
着重反映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各方面工作总体情况,做到内容全面,记述详实,层次分明,资料准确,要重数据,重写实,据实论理,避免记“流水帐”。
所有稿件一律采用记叙文体裁,注意文稿的规范化。对情况的表述要清晰、准确。涉及制度、规定的引用,要用全名,并注明发文机关和文号。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5000~7000字。
3.第三部分地方和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记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2006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发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发办,水利部、农业部(含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农发办事机构分篇撰写。
稿件采用记叙文体裁,内容大体上应包括本地区或部门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情况(如开发县数、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情况等)、主要做法及成效。要突出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贯彻落实“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措施及成效。同时,也要反映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文稿格式要规范,要突出本地区或部门的特点和特色。文中使用的统计数据,要与经国家农发办审定后的2006年统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5000~7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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