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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扩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范围,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推动安全评价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从形式和内容上对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要求建立工作网站,完善公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重点是公开综合信息和业务信息特别是评价报告。通过安全评价结果等安全生产信息的公开,将安全评价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监督范围,促使安全评价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依法守法意识与服务意识。为确保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区实施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三种途径,同时通过媒体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一)政府网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三部分组成。2011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7190条(其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信息26095条,国家煤矿安监局网站发布信息851条),发布公文信息557条(其中,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文73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文333条,国家煤矿安监局公文130条),发布领导讲话信息1条,发布事故快报信息75条。

  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56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对36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跟踪督办,向社会公布了71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含非法人单位)名单,公布了14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为做好极端灾害气象应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发布了3次红色预警信息、15次黄色预警信息,指导相关地区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有关企业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二)新闻发布会。2011年,共举办5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1场,介绍“十一五”期间包括2011年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以及“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通报了2011年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情况;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举办4场,通报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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