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扶持方式课题研究的通知
(2007年)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拟请浙江、湖南和甘肃三省共同开展《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思路
总结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分析比较不同扶持方式间的优劣及运行效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新要求,提出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的政策建议,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稳定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
二、研究方法
(一)比较分析法。要对农业综合开发现有各类扶持方式的优劣和运行效果进行比较分析,既有不同扶持方式间的横向比较,也有同一扶持方式发展变化的纵向比较。
(二)点面结合法。既要对全国或某一地区面上的情况进行分析,也要对某一个开发县或某一个项目点上的情况进行总结。
(三)典型调查法。可通过问卷、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典型调查,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力争数据全面、完整、有说服力。
三、课题组成员
本课题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浙江、湖南和甘肃三省共同开展研究。课题组成员为:王建国(课题负责人,国家农发办主任),黄家玉(课题召集人,国家农发办副主任),李若云(课题联系人,国家农发办计财处处长),高永珍(国家农发办计财处副处长),吴川(国家农发办综合处主任科员),李鹏(国家农发办计财处科员),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人(待定),湖南省、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1人(待定)。
四、课题研究计划
6月10日前:收集资料,提出研究提纲,召开第一次课题组会议;
7月底前:完成初稿,召开第二次课题组会议进行讨论;
8月底前:根据讨论意见,对初稿进行补充修改;
9月底前:召开第三次课题组会议,讨论定稿;
10月底前,征求专家意见,正式提交课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