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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时报送我部。

  附件:1.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2.2012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3.2012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4.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5.2012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6.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结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各项目标,制定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上述机构是否在批准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出具的报告是否规范,是否依法履行职业病报告等义务,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本辖区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2012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地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各地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重大案件及时向我部报告。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11月30日前各地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12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五)请各地于12月31日前将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报告及承担重点职业病监测的省份按照《重点职业病检测技术方案》要求的监测数据和报告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要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培训和质量控制,完成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
  联系人:康 辉
  电 话:010-68792981
  传 真:010-68792400
  电子邮箱:gong_weichu@163.com

  附表:1.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1
  2.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
  3.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表(供参考)

  附表1: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内容

机构类别  

机构总数

检查

机构数

查处

单位数

处罚情况

警告

单位数

罚款

单位数

停业

单位数

取消资质单位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

 

 

 

 

 

 

 

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2: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机构名称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处 理 情 况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三、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

 

 

 

 

 

 

 

 

 

 

 

 

 

 

 

 

 


  注:请填写所有被检查机构的名称及具体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3:
2012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表(供参考)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是否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是     
  批准资质卫生行政部门:       取得资质时间:       
  3.人员情况:本单位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师数:    
  4.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是否正常使用   是     
  是否计量合格   是     
  是否记录完整   是     
  5.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职业健康项目是否完整             是     
  职业健康检查体检表医师签字是否符合要求    是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是否完整           是     
  6.2012年度(统计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人数:        
  7.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人,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是     
  是否按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是      
  8.是否超范围(资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是     
  超范围的具体项目名称:                 
  9.卫生行政处罚情况:警告、 罚款(金额    元)、停业、取消资质;无。

  检查人:                日期: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1.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是否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是     
  批准资质卫生行政部门:       取得资质时间:     
  3.人员情况:本单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数:      
  4.工作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是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书写是否规范      是     
  5.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是否正常使用    是     
  是否计量合格    是     
  是否记录完整    是     
  6.2012年度(统计年度)职业病诊断的人数:    
  7.确诊为职业病的人数:   人,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是否按要求建立职业病诊断档案:       是     
  档案是否包含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是     
  档案是否包含诊断过程记录          是     
  档案是否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的所有资料 是     
  档案是否包含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是     
  档案是否包含现场调查笔录及分析评价报告   是     
  9.是否超范围(资质)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是     
  超范围的具体项目名称:                 
  10.卫生行政处罚情况:警告、 罚款(金额   元)、停业、取消资质;无。

  检查人:                日期:          

  三、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

机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批准服务范围

 

实际服务范围

 

检验报告

检验工作

开展情况

2011年完成检验报告  份。

2012年完成检验报告  份。



综合评价

序号

考核内容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说明

1

按规定执行质量手册,定期监督、改正

    

2

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履行职责

    

3

质量负责人按规定履行职责

    

4

质量管理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

    

5

妥善处理来自各方的意见、疑问和抱怨

    

6

按制度执行样品受理、交接

    

7

检验人员配置

    

8

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9

技术人员熟悉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10

仪器设备装备率达到95%以上

    

11

仪器设备按期校准/检定

    

12

动物实验室使用许可证

    

13

实验室环境条件

    

14

原始记录

    

15

检验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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