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力争到2012年底完成数据库基本架构,2013年底投入使用。
四、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采取多渠道融资建立基金的方式,积极将民间特色中医诊疗技术、单验秘方和器械研发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医院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中医诊疗设备等。(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负责,医政司、科技司、规财司协助)
工作安排:
(一)到2012年底前至少建立1个基金。
(二)2013年底前,开发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医院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设备。
五、积极与科技等相关部门开展合作,争取科研立项开展民间医药的筛选评价,以具体项目为载体推动民间医药筛选评价工作。(科技司负责,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协助)
工作安排:每年支持若干项民间医药筛选评价等国家科研项目。
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结合各自的专业和优势,将安全有效的民间医药技术、方法、方药和器械吸收利用到本专科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医政司负责)
工作安排:到2012年底,制定30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在其中充分吸收和利用民间医药技术、方法、方药和器械。
七、制定中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部分中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建立中医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将经过筛选评价确定安全有效的民间医药技术进行规范后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推广应用。(医政司负责,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协助)
工作安排:
(一)到2012年6月底前,印发《中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二)到2012年年底前,梳理出针类、灸类、罐类、刮痧类、针刀类等10类100项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适宜技术版)。
(三)到2012年年底前,对部分中医医疗技术进行分级准入管理,确定一批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技术,并制定部分中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