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5号),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局民间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5号)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民间医药工作,现制定民间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分级协作开展民间医药挖掘整理工作。(科技司负责,医政司、规划财务司、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协助)
工作安排:
(一)到2012年6月底前,依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及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建设若干个国家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
(二)到2012年10月底前,至少推动16个省(区、市)依托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16个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暨工作推动会议;
到2013年10月底前,推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设有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
(三)2012年年底前,制定并印发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药筛选评价中心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
二、修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理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司负责)
工作安排:力争到2012年8月底前印发。
三、建设全国民间医药技术和掌握民间医药技术的人员信息数据库。(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负责,科技司、局信息办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