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研究专家研讨会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2〕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逐步提高过程中,设计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内容并逐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兹定于2012年3月上旬在广东省召开专家研讨会,专题研究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途径和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介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情况和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情况;
(二)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地区主题发言;
(三)自由发言和讨论;
(四)实地考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和佛山市南海区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1.3月8日实地考察佛山市南海区和广州市越秀区;
2.3月9日召开研讨会;
3.参加实地考察的专家可于3月7日报到,直接参加研讨会的专家3月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中明月一路九号,电话:020-87372988)。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财政部社会发展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领导参加实地考察和会议;
(二)邀请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广东省中医药局、湖南省中医管理局领导参加实地考察和会议;
(三)邀请北京市东城区、河北省石家庄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山东省青岛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广东省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做专题发言;
四、其他
(一)请将会议回执于3月5日前传真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以便做好接站等会务工作;
(二)请专题发言的六个单位认真组织发言材料并制作多媒体,内容包括本地区试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中医药服务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效果评价等,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发言材料及多媒体请于3月5日下班前发到我司基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