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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根据2012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做好2012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2年将集中安排两次检查评估工作,拟于上半年检查评估的候选地区请于3月31日前,拟于下半年检查评估的候选地区请于8月31日前申报。
  二、至今仍未申请评审验收或检查评估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3月31日前仍未申报的,无特殊原因,我局将发文取消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资格。
  三、地市级以上地区根据所辖县(市、区)创建情况确定申请地市级以上地区先进单位时间,我司将及时开展形式审查、间接评估和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
  四、各地要积极组织创建地区做好申报工作,要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在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严华国 王绚丽
  电 话:010-59957692 59957687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电子邮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附件: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

序 号

省 市

县(市、区)

批准时间

1

内蒙古

达拉特旗

1997年

2

乌拉特前旗

2001年

3

磴口县

2002年

4

黑龙江

绥棱县

1999年

5

浙 江

上虞市

2006年

6

嵊州市

2006年

7

福 建

同安区

2002年

8

武夷山市

2002年

9

江 西

黎川县

2008年

10

玉山县

2009年

11

山 东

诸城市

2001年

12

河 南

临颍县

1997年

13

广 西

合浦县

2009年

14

重 庆

璧山县

2009年

15

四 川

青川县

2007年

16

贵 州

普定县

2001年

17

大方县

1999年

18

独山县

2001年

19

新 疆

伊宁县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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