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局于2011年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开展了首批9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现将《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是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统筹兼顾医疗质量管理和效率管理、促进医院改革的具体探索。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和试点医院、试点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试点医院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专业和病种,按照我局下发的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方案,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指标到人。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相关临床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要积极指导、帮助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定期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分析。我局医政司将适时组织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积极探索,总结提高
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各试点医院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探索建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积累经验。
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医政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董云龙 崔咏梅
联系电话:010-59957688 59957797
附件:
1、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第二批105个中医临床路径和108个中医诊疗方案名录及牵头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首批9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协作组范围内开展第二批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建立适合中医药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实施的中医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