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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江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审定意见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江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审定意见的通知
(2007年)


  你们《关于呈报江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的报告》(赣农综开办字[2007]11号)收悉。经专家评估、资产评估和我办认真研究,现将审定意见通知如下:
  同意将年产4000吨精制饮片扩建等4个项目列入你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予以扶持;高产奶牛扩繁及鲜奶加工项目在投资参股企业达到有关条件,出具正式承诺后,可列入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予以扶持(具体项目、投资及有关条件详见附件)。请据此抓紧与我办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以便尽快拨付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资金。

  附件:江西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万元)

投资参股企业

有关条件

总投资

其中:中央财政参股投资

年产4000吨精制饮片扩建项目

4400

1500

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年产万吨麻鸡白条鸡加工新建项目

3800

1000

江西食话食说崇仁麻鸡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年繁育1.5亿尾黄颡鱼苗及健康高效养殖扩建项目

4700

1000

九江市天洋高新生态渔业有限公司

 

上饶县花卉苗木交易中心

4600

1000

上饶县运泉种植有限公司

 

高产奶牛扩繁及鲜奶加工项目

4500

1000

江西维雀乳业有限公司

1.企业须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由国有股东授权的资产运营机构向企业派驻财务总监;2.企业须出具股东大会决议,企业非国有股东承诺增加现金资本投入1500万元,使财政投资参股后国有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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