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地方商务之窗工作情况的通报
(商办电函[201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地方商务之窗作为我部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宣传地方商务工作和招商引资的重要窗口,对推动和促进地方商务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11年,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分步实施了地方商务之窗的改版工作,目前进展顺利。现将2011年地方商务之窗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地方商务之窗总体情况
2011年,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地方商务之窗工作,加强了管理和内客维护工作,使之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服务性和实用性,信息发布量和维护率显著提高。有些省市县还对地方商务之窗进行了改版,增加特色栏目等,以更好的宣传地方商务工作。据统计,全年地方商务之窗共发布信息342,448条,网站访问量866,091,854次,分别占商务部网站的59%和6.8%。
二、在2011年地方商务之窗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
2011年,部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栏目优化、信息更新、发布信息量、信息原创性和质量、答复公众留言、督促市县级商务之窗维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们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情况评出2011年地方商务之窗工作成绩突出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如下:云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商务厅、安徽省商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山西省商务厅、河南省商务厅、陕西省商务厅、重庆市商业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海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