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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的意见

  要在重点贫困县扶持建立1--2个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支柱产业或支柱产业体系,使贫困农户户均转移出一个以上的劳动力。
  四、保障贫困地区社会可持续发展
  《中国21世纪议程》明确要求,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必须保持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贫困地区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经济,摆脱贫困,但不能以牺牲资源和污染环境作为代价。事实上,许多贫困地区贫困的根源之一,正是由于代际间在利用资源和环境上的不公平所造成的。走可持续发展之中,应当成为贫困地区今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要依靠科学技术推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重点包括:在农业领域里,通过减少化学物的使用量、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实行农作物轮作制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提高和保护农业赖以维持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在环保领域里,通过开发利用环保新技术成果,以及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标准等,使工业环境状况获得有效的监控和明显的改善;在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里,要强化地方病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健康保护,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改善人民生活条件;等等。
  要建立一批可持续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重点包括:建立可持续的工业发展科技示范,使之从注重发展的数量和速度,向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转变;建立可持续的农业发展科技示范,使传统农业的有效技术精华与现代科学技术紧密结合,形成现代集约持续农业模式。
  五、发展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
  科技服务体系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科学技术进入到千家万户的重要渠道。实施科技扶贫,必须优先强化基层科技服务体系,为科技扶贫工作建立必要的依托。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稳定推广机构和科技人员。改革科技服务的方式方法,逐步引入有偿服务和竞争的机制,鼓励开展科技资源和技术承包,拓宽科技服务领域。
  在连片的贫困地区组织建立开放的技术和人才市场,促进区域间及区域内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大力扶持“技工农贸”一体化的科技扶贫经济实体和龙头企业,围绕当地农业和支柱产业形成专业化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农户和企业提供全程的技术和经营服务,以此联结农户小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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