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
 “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9月10日 证监发字〔1996〕219号)


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
  你公司所报《关于报请对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审批的函》(〔96〕经证字第102号)及发行方案、西藏证券办《关于同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发行方案的函》(藏证券办〔1996〕10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A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收费0.12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