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1996年8月30日 证监发字〔1996〕188号)
中国纺织总会:
你会报送的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国家体改委《关于设立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111号)、中国纺织总会《关于下达1995年纺织A种股票发行计划的通知》(纺生〔1995〕51号)和《关于上报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复审的函》(纺生〔1996〕28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25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披露其发行申请已获得我会批准及其选定的上市地点,并在收到本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三、请督促该公司在完成设立登记后2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