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3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按照本通知精神,制订本赛区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二)地方预赛阶段(2012年4-5月)。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级工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从中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全国复赛和决赛。
展方案,在辖区内闻宣传,扩大竞赛活动(三)复赛和决赛阶段(2012年6-7月)。复赛和决赛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与 现突出的优秀康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个人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同时设单项奖若干名。其中,团体一等奖获得者拟由卫生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授予“全国卫生监督先锋号”称号。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拟由卫生部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授予“全国卫生监督技能标兵”和“全国卫生监督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要按照全国决赛的奖励方案设置奖项,予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各地要充分认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竞赛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卫生监督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勤练技能,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树立卫生监督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各地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筹做好竞赛组织安排,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一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需要,立足岗位练兵,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二)以竞赛活动为契机,推进卫生监督系统文化建设。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卫生监督文化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竞赛活动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促进作风建设。要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核心价值观、口号、歌曲的征集、评比工作,凝炼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卫生监督文化内涵,参加全国卫生监督文化建设的评比工作。
(三)以竞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各地要将竞赛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注意收集信息和资料,深入发掘卫生监督系统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备届时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卫生监督系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专题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