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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大连市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大连市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
(2007年)


  你局《关于呈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请示》(大财农(发)[2007]283号)和《关于呈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批复备案材料的请示》(大财农(发)[2007]285号)均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建设范围:项目涉及金州、瓦房店等4个区(市);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23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40万元(其中有偿资金1306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48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436万元),自筹资金5638万元,银行贷款1463万元;项目数量: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8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1个,加工项目7个;预期效益:项目完成后,年新增鲜奶1120万公斤,年新增果蔬加工能力4720万公斤、肉类产品加工能力5800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144249.4万元、利税5672.5万元、净利润3673.1万元、固定资产10000万元,安排农村劳动力1950人。
  二、原则同意对你市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予以备案。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2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73万元(其中有偿资金125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346万元(其中市级配套2342万元),自筹资金6269万元,银行贷款1112万元;项目数量: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16个,其中,加工项目14个,流通设施项目2个。
  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试点工作,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材料报国家农发办。
  (一)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两类项目;要以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机制,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新机制;要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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