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
(2007年)
你办《关于呈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请示》(新农开办项[2007]7号)和《关于呈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批复备案材料的请示》(新农开办项[2007]6号)均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建设范围:项目涉及巴音郭楞、阿克苏等6个地、州(市)的7个县(市);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85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50万元(其中有偿资金228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2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976万元),自筹资金7544万元,银行贷款6690万元;项目数量: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8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2个,加工项目5个,流通设施项目1个;预期效益:项目完成后,年新增奶产量1481.9万公斤,年新增果蔬加工能力1050万公斤、肉产品加工能力300万公斤、奶产品加工能力3300万公斤、其他产品加工能力700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37925.51万元、利税7227.71万元、净利润3960.66万元、固定资产12461.45万元,安排农村劳动力3831人。
二、原则同意对你区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予以备案。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229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397万元(其中有偿资金2548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358.8万元(其中省级配套1124.72万元),自筹资金15019.6万元,银行贷款2516万元;项目数量: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24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10个,加工项目9个,流通设施项目5个。
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试点工作,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材料报国家农发办。
(一)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两类项目;要以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机制,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新机制;要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工作。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国“三农”工作中的作用和意义,结合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引导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要深入调研,创新机制,积极探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途径;要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契机,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应得利益,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