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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安徽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安徽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


  你局《关于呈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请示》(农发评[2007]51号)和《关于呈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批复备案材料的请示》(农发评[2007]5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建设范围:项目涉及芜湖、蚌埠等12个市(地)的14个县(市、区);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38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000万元(其中有偿资金4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00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400万元),自筹资金4800万元;项目数量: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15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5个,加工项目10个;预期效益:项目完成后,年提供种苗1030万株,年新增肉类200万公斤、鲜奶600万公斤,年新增粮油加工能力1975万公斤、果蔬加工能力480万公斤、肉产品加工能力3000万公斤,奶产品加工能力1000万公斤、其它产品加工能力2660万公斤,年新增总产值89252.77万元、利税8209.51万元、净利润5090.9万元、固定资产10914.07万元,安排农村劳动力3486人。
  二、原则同意对你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予以备案。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19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04万元(其中有偿资金3903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602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081.6万元),自筹资金4179万元;项目数量: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48个,其中,种养基地项目13个,加工项目34个,流通设施项目1个。
  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试点工作,要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材料报国家农发办。
  (一)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路,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治理两类项目;要以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农民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化机制,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组合”的新机制;要提高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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