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人业务”指投保人为个人的人身保险业务;
3、“评估期前二年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发生理赔终止件、免缴、注销、迁出、效力中止及转换终止;
4、宽限期内收到的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25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
5、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保单在前25个月内新增的附加险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25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 | 年度 |
短期险赔付率 | (评估期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再保后期末未决赔款准备金-再保后期初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赔款支出-追偿款收入)/(短期险自留保费-再保后期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后期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指标中的短期险包括投保人为个人和团体的所有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险。 | 年度 |
死亡率偏差率 | 〔(实际赔付金额-理赔时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增量)/预期死亡赔付金额-1〕*100%
预期死亡赔付金额=风险保额*内含价值评估采用的假设发生率 | 1、该指标只统计保险期间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以死亡赔付作为主要责任的长期寿险产品的死亡率偏差率;
2、合并计算所有相关产品,不分产品计算;
3、该指标仅比较过去一年(自然年度)的实际经验与内含价值假设的偏差情况;
4、统计区间为死亡案件的结案时间。 | 年度 |
保险风险 | 重疾发生率偏差率 | 〔(实际重疾赔付金额-理赔时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增量)/预期重疾赔付金额-1〕*100%
预期重疾赔付金额=风险保额*内含价值评估采用的假设发生率 | 1、该指标只统计保险期间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以重疾赔付作为主要责任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重疾发生率偏差率;
2、合并计算所有相关产品,不分产品计算;
3、该指标仅比较过去一年(自然年度)的实际经验与内含价值假设的偏差情况;
4、统计区间为重疾案件的结案时间。 | 年度 |
费用超支率 | (实际产生的费用/精算可用费用-1)×100% | 1、精算可用费用为根据内含价值假设可分配于当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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