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进一步扩大能耗动态监测平台试点范围。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引导和约束用能单位的用能行为。继续抓好“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工作。
(五)继续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深入发展,适时开展新建建筑强制性应用可再生能源试点。加快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在设计、施工、能效检测等各环节的标准规范。加大力度推广太阳能采暖制冷、太阳能与浅层地能耦合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泥沼气利用、工业余热利用等新能源利用技术。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设备性能检测机构、建筑应用效果检测评估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一)做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两个主题“十一五”项目(课题)验收与成果总结推广工作,为地方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达标与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撑。结合“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规划和地方治污工作,落实“十二五”水专项重点任务,突破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城镇水处理整体技术水平,带动相关装备设备产业化发展。
(二)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高分专项应用示范系统先期攻关”项目的实施和总结验收工作,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遥感技术应用的调查、分析和论证,优选典型应用试点,为项目二期立项做准备。适时启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动遥感技术应用发展,提高行业管理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城市生态居住环境保障、“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等方面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立项、启动实施等工作,为推进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健康发展,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供科技支撑。
(四)做好2012年部科技计划申报项目的评审、立项和实施工作,引导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究,夯实行业科技进步的基础。
(五)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对各地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
三、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