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科综函[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我司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2年工作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工作,以落实部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为主线,以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为重点,深入抓好建筑节能,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组织实施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抓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点如下:
一、建筑节能工作
紧紧围绕《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措施,加大力度,更加突出地抓好建筑节能工作。
(一)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落实《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思路、重点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二)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重点抓好施工阶段等薄弱环节以及中小城市等薄弱地区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做好北方采暖地区以及夏热冬冷地区新颁布的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工程准入。
(三)加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力度。启动1.9亿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在重点市县推动实施“节能暖房工程”。启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