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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1]2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今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通知》要求,中税协研究决定,2012年注税行业的宣传活动继续纳入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进行。各地税协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确保将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普及宣传、促进工作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的重点
  (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继续深入宣传中央有关税收的决策措施、税收政策法规、税制改革、税收法治建设、纳税服务等,宣传税收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二)宣传行业依法规范发展和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注税行业的认同和支持,提升行业整体的认知度和公信力。
  (三)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新的社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注税行业党建、统战和发展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
  (四)宣传注税行业和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优秀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典型案例。
  二、宣传活动的安排
  (一)中税协已经启动第一届“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活动。各地税协要继续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在宣传月中,集中展示新时期注税行业的风采,扩大行业的影响力。
  (二)《注册税务师》杂志将在宣传月期间,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网联合举办《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竞赛题目将刊登在第四期杂志上)。各地税协要组织广大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积极参与活动,使活动达到宣传税收知识,提高注册税务师社会认知度的目的。
  (三)组织注税行业“学雷锋?同心服务团”活动,各地税协要主动联系当地税务机关,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咨询台,义务开展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提供免费服务。积极争取税务机关大力支持,使免费咨询活动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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