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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三)

  填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5-1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粮食库存账实核对工作底稿》填写,本省储存本省所属粮食和本省储存外省所属粮食应分别汇总。“本省储存外省所属”汇总表中,应注明委托省份和委托企业名称。
  2.粮食库存按原粮统计。粮食库存中的成品粮,应按各地规定的粮食统计折率折算成原粮。
  3.表中数据以检查时点数据为准,“检查时点统计库存”按《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的统计库存数填报,“检查时点实际库存”指通过本次库存检查核定的检查时点库存数量。
  4.检查数据逐级汇总阶段,上一级的汇总表根据下一级汇总表累加形成,本表“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一列中的数据,应与本级同期统计月报核对,发现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在备注栏予以说明。省级汇总阶段发现不一致的,必须按照统计月报调整“检查时点统计库存”一列数据,并另页附详细情况说明。
  5.稻谷库存中的糯稻并入粳稻统计。
  6.第09列“其他”项不为零的,应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原因。
  7.行间数据勾稽关系:
  (1)01=10+18+27+36;
  (2)02=11+19+28+38+44;
  (3)03=12+20+29+39+45;
  (4)04=13+21+30+40;
  (5)05=14+22+31+41+46;
  (6)06=15+23+32+42+47;
  (7)07=16+24+33+48+51;
  (8)08=17+25+34+49+52;
  (9)09=26+35。
  8.列间数据勾稽关系:
  (1)03=01-02;
  (2)03=04-05+06+07+08+09;
  (3)10=03/01×100%
  9.表中数据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附表5-2 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检查时点:   年      月      日                          单位:吨

收获年度

行次

检查时点实际库存

 

分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2006年及以前

列次

 

01

02

03

04

05

06

07

总计

原粮合计

01

 

 

 

 

 

 

 

小麦

02

 

 

 

 

 

 

 

稻谷

03

 

 

 

 

 

 

 

其中:早籼稻

04

 

 

 

 

 

 

 

       中晚籼稻

05

 

 

 

 

 

 

 

       粳  稻

06

 

 

 

 

 

 

 

玉米

07

 

 

 

 

 

 

 

大豆

08

 

 

 

 

 

 

 

其他

09

 

 

 

 

 

 

 

中央储备粮

原粮合计

10

 

 

 

 

 

 

 

小麦

11

 

 

 

 

 

 

 

稻谷

12

 

 

 

 

 

 

 

其中:早籼稻

13

 

 

 

 

 

 

 

    中晚籼稻

14

 

 

 

 

 

 

 

      粳  稻

15

 

 

 

 

 

 

 

玉米

16

 

 

 

 

 

 

 

大豆

17

 

 

 

 

 

 

 

地方储备粮

原粮合计

18

 

 

 

 

 

 

 

小麦

19

 

 

 

 

 

 

 

稻谷

20

 

 

 

 

 

 

 

其中:早籼稻

21

 

 

 

 

 

 

 

    中晚籼稻

22

 

 

 

 

 

 

 

      粳  稻

23

 

 

 

 

 

 

 

玉米

24

 

 

 

 

 

 

 

大豆

25

 

 

 

 

 

 

 

其他

26

 

 

 

 

 

 

 

商品粮

原粮合计

27

 

 

 

 

 

 

 

小麦

28

 

 

 

 

 

 

 

稻谷

29

 

 

 

 

 

 

 

其中:早籼稻

30

 

 

 

 

 

 

 

    中晚籼稻

31

 

 

 

 

 

 

 

      粳  稻

32

 

 

 

 

 

 

 

玉米

33

 

 

 

 

 

 

 

大豆

34

 

 

 

 

 

 

 

其他

35

 

 

 

 

 

 

 

国家临时存储粮

原粮合计

36

 

 

 

 

 

 

 

1.最低收购价粮

37

 

 

 

 

 

 

 

小麦

38

 

 

 

 

 

 

 

稻谷

39

 

 

 

 

 

 

 

其中:早籼稻

40

 

 

 

 

 

 

 

        中晚籼稻

41

 

 

 

 

 

 

 

        粳  稻

42

 

 

 

 

 

 

 

2.国家临时储存粮

43

 

 

 

 

 

 

 

小麦

44

 

 

 

 

 

 

 

稻谷

45

 

 

 

 

 

 

 

        其中:中晚籼稻

46

 

 

 

 

 

 

 

        粳  稻

47

 

 

 

 

 

 

 

玉米

48

 

 

 

 

 

 

 

大豆

49

 

 

 

 

 

 

 

3.国家临储进口粮

50

 

 

 

 

 

 

 

玉米

51

 

 

 

 

 

 

 

大豆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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