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
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宣传贯彻《
种子法》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从业。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
1.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从源头严把种苗质量关。委托国家级林木种苗质检机构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所使用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查。
2.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严格执法,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集中的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净化种苗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完善植物新品种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地植物新品种执法机构,报国家林业局备案。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执法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单位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执法制度,建立执法规范,提高执法能力。组织调查重点省区市植物新品种执法情况,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4.建设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在国家林业局网站体系内构建林业行政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司法机关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5.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之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提高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