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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安徽、陕西、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
  根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的规定和要求,世界银行将于2007年10月15日至11月2日组团对各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包括各项目工程进度、采购进度、报账提款进度等。
  (二)采购管理情况,包括2005、2006年度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购的日常管理等。
  (三)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世行贷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等。
  (四)评估创新基金项目。
  (五)第三次检查备忘录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包括:
  1.项目专家小组的成立情况;
  2.监测评价系统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3.项目实施协议的签署情况;
  4.有偿资金的管理情况;
  5.备忘录提及的其他问题。
  二、检查人员及日程安排
  (一)检查人员
  世界银行:舒义恩(IainShuker,检查团团长),约瑟夫·恩斯伯格(农业经济专家),董毅(高级财务管理专家),郭小薇(高级采购专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陶传友,马发展。
  (二)检查日程
  黑龙江省:2007年10月15-19日;
  陕西省:2007年10月20-24日;
  安徽省:2007年10月25-28日;
  湖南省:2007年10月29日-11月1日。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应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实施进度报告于2007年10月10日前,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检查总结会将于2007年11月2日在北京召开,请各省将参加总结会人员名单(每省3人)于10月10日前上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三)各省应配备熟悉项目的专家参与项目检查工作。
  (四)本着人员精干、轻车简从、厉行节约的原则,妥善做好食宿、用车、安全等后勤工作。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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