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关于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03号)
关于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重新认定名单的公告
根据《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和《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我部组织对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进行了重新认定。现将重新认定的国家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华北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东北区: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西南区: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华东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华南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