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2008号)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划转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英大财险〔2011〕681、76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42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上海市电力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4200万股股份转让给湖北省电力公司,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4200万股股份转让给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4200万股股份转让给陕西省电力公司。转让后,上海市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省电力公司分别持有你公司10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