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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9号――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
(2012年第9号)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11年4月2日,商务部收到西部数据收购日立存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经审核,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文件、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5月10日,商务部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文件、资料符合《反垄断法》二十三条的要求,对该项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审查。

  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对硬盘驱动器(以下简称硬盘)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6月8日,商务部决定对此项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9月7日,经申报方同意,商务部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1月1日,西部数据以案件事实产生重大变更为由申请撤回申报,商务部审查后予以同意,审查程序终止。11月7日,商务部对西部数据重新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7日,商务部决定对此项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6日。

  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书面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下游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实地调研了生产企业,向客户、行业专家了解了相关产品、相关市场界定、市场结构、交易模式、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信息,委托专家对此项集中的竞争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估。

  二、竞争分析

  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商务部对此项集中涉及的硬盘行业市场状况、采购模式、产能利用、产品创新、买方议价能力、市场进入和集中对消费者影响等内容进行了审查,考虑了在上述相关商品市场中此前发生的交易、特定期间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综合评估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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