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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文件的通知

  会议强调,为全面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十二五”期间,在环境与健康领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与健康管理体制机制,在立法、制定政策和执行层面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动部门间资源信息交流与共享;二是提高国家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能力,以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及应对气候变化为重点,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三是统筹规划城乡环境与健康工作,针对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城乡差异确定工作重点;四是着力在重点领域上实现新的突破,通过开展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掌握主要环境污染物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本状况,针对 PM2.5污染等社会强烈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完善相关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等措施;五是加大对环境与健康工作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和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六是提升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涉及环境与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要做到“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科学论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七是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促进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与健康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会议议定如下事项:
  一、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与健康信息通报机制》,明确信息通报种类、内容、范围及方式,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二、成立“国家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环境与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卫办监督函〔2010〕185 号)正式推荐的专家共 30 名,委员名单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三、原则通过“十二五”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具体包括:召开国家环境与健康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召开两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研究制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16-2020)》以及组织协调“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等四项内容。

  (领导小组参会人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刘锋,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赵英民、胥树凡、王明良、宛悦、胡国成、郭庶,卫生部办公厅何翔,卫生部监督局苏志、王雪凝、谢杨、赵月朝、关姗姗,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周和宇,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廖文科、柴海鹰,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徐俊,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谭再品、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陶庆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张悦、杨海英,交通运输部人事劳动司李良生、彭进娥,水利部水资源司张鸿星,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潘海平、闫成,商务部产业司成文华,广电总局宣传司王小亮、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徐少斗、廖海江,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李锁强、肖丽,气象局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王志华、闫利军,中医药局科技司孙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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