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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保险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深入开展第三次数据真实性检查

  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保监会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规划,2012年保监会稽查局将牵头组织全行业开展第三次数据真实性检查工作。此次数据真实性检查的重点是总公司数据管控机制,目的是加强对数据管理“顶层设计”的监管力度。通过数据真实性检查,全面提升保险行业数据管理以及规范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实现“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具体部署是:保监会稽查局将于一季度明确检查重点、时间进度等工作要求,部署各公司开展自查,下半年将组织部署各保监局开展抽查,并且将数据真实性作为综合性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各保监局要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一是在保险公司自查阶段,通过走访、调研、检查等方式对辖内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在自查结束后收集、审核辖内机构自查报告;二是下半年选择辖内产、寿险公司各1-2家分支机构开展抽查;三是汇总上报辖内数据真实性检查情况。

  四、加强案件管理、防控案件风险

  为加强案件风险防范,维护市场安全稳健运行,保监会稽查局今年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案件治理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全行业开展案件风险防范治理工作。二是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要进行重点督办、严厉查处。三是研究设计案件风险监测量化指标,探索建立案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四是研究设计开发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协商统信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提出需求,并力争能在年内提交开发。五是加强案件风险提示、警示教育。通过《稽查情况通报》、案例汇编、警示片等方式,向全行业提示案件风险,开展警示教育。各保监局要根据保监会的总体部署,做好司法案件报告、跟踪、调查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保监会做好案件风险指标设计、案件系统开发、案例汇编和警示片拍摄等工作,切实防范化解辖内案件风险。

  五、加大案件问责力度,强化问责管理

  2012年保监会稽查局将继续加大案件问责工作力度。一是做好案件问责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健全案件问责台账,分类汇总各类案件资料。二是建立被问责人员信息库,通过内网在监管部门内部共享,加强被问责人员的后续管理。三是加强对重大案件的问责跟踪、督办力度。在全面梳理历史发生的重大案件问责情况的基础上,对未完成问责的公司要通过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推动问责工作的开展。各保监局要在做好专报、季报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审核,提高案件信息的报送质量;根据案件风险监测的要求,对达到问责标准的案件进行跟踪和督导;并结合行政许可等日常监管工作运用问责结果,不断提高问责监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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